标 题 | 延安市宝塔区建设生态文明体系规划纲要 | ||||
索 引 号 | BT/2016-1603 | 发文机关 | bt365手机客户端 | 发布日期 | 2017-02-28 |
发文字号 | 来 源 | bt365手机客户端 | 成文日期 | 2016-08-29 |
以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为目标,以“2+1”三城联创为统领,以绿色发展为主线,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为着力点,坚持走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,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社会,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。到2020年,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,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,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。
按照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,坚持保护优先、自然恢复为主,划定生态空间保护红线,严格控制开发强度,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。深入实施植树造林、新一轮退耕还林、三北防护林、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,全区林地面积增加到266.5万亩。强化治沟造地、淤地坝建设、湿地保护、水源涵养和地质灾害防治,提升生态承载能力。围绕“2+1”三城联创,全面开展新老城区、乡镇、社区、村庄、重要景区绿化美化工程。到2020年,森林覆盖率达到50%,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1.5平方米,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安全屏障,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达标。
坚持资源减量化、资源化、再利用原则,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,全面落实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,严格节能评估审查,抓好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,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,强化重点耗能企业监管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,实行用水总量控制,以水定产、以水定城,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,建设一批节水型企业、学校、乡镇、社区,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。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,严守39746公顷耕地保护红线和3107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红线,调整建设用地结构,降低工业用地比例,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,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,将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837.63公顷之内。支持绿色清洁生产,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,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,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,积极鼓励垃圾焚烧发电。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,提高节能、节水、节地、节材、节矿标准,开展能效、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。
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,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,形成政府、企业、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。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,实施“保卫蓝天”五年行动计划,加快高耗能行业超低排放改造,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,抑制建筑扬尘,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。实施河流综合治理,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,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,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。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、危险废物、医疗废物、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等处理处置设施及公厕建设,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。加强对建筑施工、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管,创建安静的生活环境。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,重点抓好生活垃圾、畜禽养殖、农药化肥、农作物秸秆、农膜残留等面源污染,推进农业清洁生产。建立覆盖所有资源环境要素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,积极开展环境监测第三方运行。到2017年,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。到2020年,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290天以上,城区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%、70%和50%,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率达到80%,城区、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%、60%和35%,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%以上,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以上,省级卫生村20个以上。
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,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利益导向机制。按照“谁开发谁保护、谁受益谁补偿”原则,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。深化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,建立企业排放许可制。深化自然资源及其产品市场化改革,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,建立健全用能权、用水权、排污权、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,创新有偿使用、预算管理、投融资机制,培育和发展交易市场。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,扩大各类环境信息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。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、离任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。加强资源环境国情、区情和生态价值观教育,建设一批生态文化设施、生态科普基地、生态道德教育基地,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,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。
专栏6: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