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安市中小学生转学手续办理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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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学生按转出学校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转学申请手续,向学校提出申请(与系统和教育行政部门无关)。

2.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新增异动申请,选择系统中要转入的学校保存后提交转学申请,并下载《陕西省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》(附件1),手工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;系统消息传至下一站。

3.转入学校同意确认后,网上审核通过同时手工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,并上报转出方县区教育局;系统消息传至下一站。

4.转出县区教育局审查确认后,网上审核通过同时手工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;系统消息传至下一站。

5.转入县区教育局审查确认后,网上审核通过同时手工签署意见,加盖公章。学籍档案自动转移,异动情况自动记载,原学校记录必要字段保留。

6.转学完成。

备注:1.《陕西省中小学学生转学证明表》县区内转学一式3份,跨县区转学一式4份。

2.地级市内准学必须经转出(入)学校转关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;地级市之间转学必须经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;跨省转学,由各地级市教育局代省教育厅受理。

3.纸质手续与电子手续需同步进行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