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领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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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

申领和补、换领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

办理部门

延安市交警支队车管所

办理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、《机动车登记规定工作规范》

申请条件

申请人在暂住地的,应当在暂住地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提出申请;现役军人(含武警),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;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证明: 1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 2、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。

办理材料

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、身体条件证明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、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

办理流程

1、登记审核岗审查《机动车牌证申请表》、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。符合规定的录入相关信息。

2、制作行驶证;属于补换领号牌的,核发有效期不超过15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。

3、档案管理岗核对计算机登记系统信息、整理材料、装订归档。

办理地点

延安市交警支队车管所(李渠镇碾庄沟)

办理时间

早上8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(周一至周五)

联系电话

0911-2905101

法定办理时限

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,申请人考试科目一、科目二和科目三合格后, 车辆管理所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。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号牌-发改价格[2004]2831

行驶证-陕价涉发[2005]41

行驶证10元。

号牌100元。

办理表格

 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.xls

 机动车牌证申请表.xls

备注